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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在四川省达州市渠县登记结婚,婚后育有一子,目前女方与长子的户口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,男方户口在四川省达州市渠县文崇镇,婚内男方有出轨现象,出轨并没有证据,但是男方已经承认了,并且有四次家暴现象,前三次都选择原谅,第四次选择离婚,没有夫妻共同存款,没有共同债务,男方要求女方净身出户,女方对男方提出赔偿十万的精神损失费、男方不同意在协议书上签字,在这种情况下女方起诉的话可以得到赔偿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