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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税局扣了我的个人物品,请问扣压时间是多少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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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一家公司上班,11.18号上午,我正在上班,经理让我出去办点事,正好这时候国税稽查局到公司,带走了公司的一些材料,把我的个人物品也带走了,我的包里装的有:我个人的手机,银行卡,网银,家里的钥匙,和一些我记的笔记,个人的资料,现在没有还我,我想请教一下律师,个人东西又不违法,为什么要带走?带走算了,什么时候能还我?法律规定可以扣压与公司无关的他人东西吗?如果可以,扣压的时间是多久?多久以后可以还我?

【律师陈萍回复】  
您好,律咖秀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: 根据《行政处罚法》的相关规定,行政机关无权扣押公民不涉案的个人物品。建议您可以先与国税局的工作人员协商,请求返还您的个人物品,若是协商不成,您可以选择行政诉讼要回您的个人财物。 《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三条 查封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、设施或者财物,不得查封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、设施或者财物;不得查封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。   当事人的场所、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,不得重复查封。 如有疑问,可来电律师咨询  律师联系电话:13093850919 向TA咨询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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